(原标题:友太安保障经纪云南分公司业务司理被警告并处罚金5000元)
据2024年6月17日,国度金融监督科罚总局云南监管局发布了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云金罚决字〔2024〕43号),对杨春霞(时任友太安保障经纪云南分公司业务司理)进行了处罚(简称:友太安保障经纪云南分公司),其对友太安保障经纪云南分公司未按照限定开立孤苦的保障佣金收取账户事项负有包袱。
依据《保障牙东谈主监管限定》第四十三条、第一百零一条。国度金融监督科罚总局云南监管局对杨春霞,时任友太安保障经纪云南分公司业务司理,作出警告并处罚金5000元的行政处罚决定。作出处罚决定的日历为2024年6月3日。
本文源自:金融界
作家:天眼君j9九游会信誉至上